各分公司、直屬企業、機關各處室(委、辦):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2013年度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3年11月14日
抄送:自治區鹽業公司(鹽務局)領導班子成員。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3年11月14日印
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2013年度
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政風行風建設,確保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
扎實有效開展,根據自治區國資委《關于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結合自治區鹽業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行業中心工作,以“樹立行業新風,優化發展環境”為主題,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為核心,以公正執法和優質服務為重點,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標準,以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為基礎,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促進依法行政,優化發展環境,推進自治區鹽行業政風行風建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靠廣大零售客戶和消費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把政風行風建設置于社會監督之下。
(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既要認真解決損害消費者、零售客戶利益的不正之風,又要注重制度建設。
(三)堅持糾建并舉、評改結合,把落實整改、解決問題貫穿于評議的全過程。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不斷創新完善長效機制,逐步實現評議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三、組織領導
為保障政風行風評議工作的順利開展,自治區鹽業公司成立政風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政風行風評議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對政風行風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并對政風行風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
(一)領導小組組成成員
組 長:張 良
副組長:王樹良
成 員:呂信 袁肅 段貴贏 林長安 馬青山
(二)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紀委,辦公室主任由紀委書記王樹良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王勝、張同彪擔任,負責工作的具體落實。辦公室成員:張斌 屠曉濱 梁炳慧 孟國軍 高斌義 梁津松 孟根柱 馬玉金 翟振清 張怡群
四、評議內容
根據通知的要求,結合政風行風建設的重點任務、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確定以下的評議內容。
1.信息公開。認真履行公開責任,落實辦事公開標準化建設,規范政策法規、辦事流程、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服務承諾等政務(事務)信息公開和決策、運行、結果的公開。
2.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嚴格依法依規辦事,無濫用職權、執法不嚴、辦事不公,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
3.廉潔自律。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在履行職責中忠于職守、廉潔奉公,無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等問題。
4.制度建設。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制落實,對群眾反映問題的受理、整改和反饋機制基本建立。
5.誠信服務。主動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嚴格履行承諾。
6.高效服務。主動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減少辦事時限。
7.優質服務。服務態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實,無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和刁難群眾、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
8.服務環境。服務設施齊全,工作人員儀容儀表端莊,工作環境整潔,無臟、亂、差現象,創建“群眾滿意基層服務窗口”氛圍濃厚。
五、實施步驟
結合企業實際,本次政風行風評議采取上下聯動、內外結合、面向員工參與的方式進行,評議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實施。
(一)準備階段
1.制定《自治區鹽業公司2013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實施方案》,成立政風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做到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到人,工作落實到位。
2.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利用網絡信息、宣傳欄等形式宣傳政風行風評議的意義和作用、評議內容和要求,宣傳鹽業法律法規、行業發展戰略等,營造良好的行評氛圍。
3.召開政風行風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迎評工作。通過各種形式的評議會議,組織相關領導小組成員認真學習領會自治區黨委政府和自治區國資委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對政風行風建設和行風評議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4.各分公司、直屬企業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企業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內容具體,措施得力,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整改要求和落實時限及時。各企業以此次活動為契機,深入踐行“兩個至上”行業共同價值觀;以凈化食鹽市場為目標,全力保障食鹽經營秩序的健康穩定,以政風行風評議工作為載體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著力構建責任鹽業、和諧鹽業體系。(11月20號前將本單位領導機構及工作方案報區公司紀委)
5.各分公司、直屬企業要運用各種渠道,廣泛收集意見。設立政風行風評議意見箱、行風評議舉報電話,在公司網站設評議專欄,廣泛收集意見。
(二)自查自糾自評階段
1.各分公司、直屬企業針對在政風行風評議中出現的問題以及當前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多種形式認真開展自查自評自糾,按“邊查邊評邊改”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照評議內容和要求,邊查邊改,以查促改。
2.各分公司、直屬企業通過召開座談會、主動走訪用戶和發調查問卷等多形式征求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問題,深入分析原因,集中進行整改。
3.各分公司、直屬企業要重新選聘政風行風評議員,選擇具有社會責任感、公道正派,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評議員。建立明察暗訪制度,充分發揮評議員作用,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認真督辦、及時回訪。(11月20日前將評議員名單及開展明察暗訪、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報區公司紀委)
4.各分公司、直屬企業要認真匯總整理意見,梳理出當前應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將自查出來的問題和征求的意見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重點反映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反映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和落實時限,并整理成書面材料,于11月30日報區公司紀委。
(三)評議階段
1.虛心接受評議。對匯總轉交的評議意見和建議,各單位認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計劃,逐條逐項抓好落實;
2.通過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從健全機制和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完善的、符合行業發展的政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
3.針對評議中指出的問題,研究制定具體整改措施,按照責任分工、分項整改的原則,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努力提高文明執法和優質服務水平。
六、幾點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企業要從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踐行“兩個至上”行業共同價值觀,切實增強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把行評工作當作一項重要工作來做,上下聯動,全員參與,切實做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要從行業的實際出發,抓住主題,突出重點,優化工作內容,認真落實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
(二)強化責任意識,認真落實自評。各企業要切實負起責任,實事求是地做好評議工作,評議結果要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本企業的政風行風狀況,防止評議過程中走過場和弄虛作假行為。要依照評議內容和程序,有計劃、分階段認真抓好自評工作。評議工作要向基層延伸,定期走訪食鹽批發戶、消費者,主動征求意見。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不斷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務水平,促進依法行政,優化發展環境,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三)切實抓好整改,務求工作實效。要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切實把群眾和服務對象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評議的重點內容,把落實整改、解決問題貫穿于評議全過程。要按照評議內容,結合年度工作,經常性地查找政風行風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人民群眾和行評代表反映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進行認真的歸納和整理,抓住關鍵環節,采取有力措施,開展專項治理和調查處理,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讓人民群眾滿意。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要明確整改目標,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并做好原始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加強痕跡管理,做到有據可查,確保工作實效。
(四)加強溝通配合,樹立良好形象。各企業要加強與地方政府糾風部門的溝通配合,加強向有經驗的單位(部門)學習,主動邀請行評代表參與監督指導,積極爭取各方面的工作支持。及時總結推廣政風行風建設的好經驗和好做法,充分利用有關宣傳媒體和行業網站,多渠道、全方位地加大行業政策以及行業改革、創新、規范工作的宣傳解釋力度,增進社會各界對鹽行業的了解和認同,充分展示鹽業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五)完善工作機制,建立長效制度。認真研究政風行風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充分發揮制度的規范和約束作用,堅持把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同黨風廉政建設、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標本兼治、糾建并舉,不斷探索和推進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形成長效制度,保障工作落實。
(六)各企業要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為契機,自覺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密結合,堅持“寓管理于服務之中”,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廣泛開展便民服務,嚴格履行服務承諾,以實際行動踐行“國家利益至上,消費者利益至上 ”行業共同價值觀,確保綜合素質得以全面提升,為構建責任鹽業、誠信鹽業、和諧鹽業的良好形象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