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GB-26787-2011)>規定,我區衛生部門發出<關于實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GB-26787-2011)的通知>(內衛疾字[2011]1333號),確定內蒙古自治區食用鹽碘含量為25mg/kg,允許波動范圍18-33mg/kg,新標準從2012年3月15日起實施。